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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,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具体如下:
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(法人/主要负责人:贺善镖)及相关责任人贺善镖(时任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),因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,依据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一百零八条,对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处1万元罚款;对贺善镖给予警告,并处5000元罚款(冀金罚决字〔2023〕5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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